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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培训师大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开新局”总目标,着力推动全市职业培训创新发展,引导激励我市职业培训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菏泽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培训师大赛。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顺利圆满举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全市职业培训人员学技术、赶先进、创品牌、争贡献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市职业培训人员创新能力和职业培训应用能力,推动我市职业培训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菏泽市总工会
共青团菏泽市委
菏泽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
协办单位: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郓城县高级技工学校
巨野县高级技工学校
曹县技工学校
巨野县仲培职业培训学校
支持单位:北京环宇惠恩科技有限公司
为确保大赛的顺利举办,成立职业培训师竞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三、参赛条件
本竞赛项目为个人赛。参赛人员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各级各类从事职业培训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单位选拔推荐。选拔推荐完成后,由各单位推荐参加市级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菏泽市技术能手”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参赛选手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竞赛资格和所在代表队团体评奖资格。
四、竞赛内容和评分规则
竞赛内容:竞赛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两个赛段,决赛以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理论知识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 20%,技能操作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 80%。
评分规则:每名参赛选手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按比例折算,计入最终成绩,按成绩高低排名。最终成绩相同时,技能操作得分高者排名在前;理论知识、技能操作成绩均相同时,用时短者排名在前。角逐出前六名,六名之后不再计算个人名次。
具体内容详见题库和决赛技术文件。请在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官网下载。 (http://www.zyjnjd.org.cn/)
五、奖项设置
设置个人奖项和组织奖项两大类。
(一)个人奖项
1.从业人员技能赛
按照选手决赛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菏泽市五一劳动奖章”;对竞赛总成绩前三名中的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菏泽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竞赛总成绩前三名的青年选手(35 周岁以下,1988 年6月6日以后出生)由团市委授予“菏泽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竞赛总成绩前十名中的其余选手由三部门授予“菏泽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二级大赛优秀选手”称号。
2.其他奖励
所有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按规定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二)组织奖项
根据各有关单位组织筹办竞赛的综合情况以及选派选手在全市竞赛中的表现等多个维度,赛事组委会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竞赛时间安排
1、各单位要自行开展基层选拔赛,积极推荐参加市级竞赛,并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2、暂定于6月中旬在菏泽市举办总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5月31日前将参加市级竞赛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七、裁判推荐
本次竞赛面向社会征集裁判员,竞赛组委会将择优聘用。裁判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级讲师职称以上。
2、从事本岗位时间不得少3年,并具备职业培训师或相关职业技师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4、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能够独立评判和评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原则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执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抓好宣传动员和组织选拔工作,鼓励一线职业培训师资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竞赛,确保选拔出代表单位最高水平的选手参加决赛。
(二)确保公平公正。要认真做好报名审核、选拔推荐、过程监督、投诉处理及后续协调等工作。要严格选拔推荐的标准、流程,确保严密规范有序开展,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
九、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秀桃、姜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