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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
关于举办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机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与履职管理,进一步提高考评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就人〔2022〕3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决定举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已到期或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考评人员。
(二)有意愿参加技能人才考评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敬业精神强,具备较强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
2.掌握相应职业技能标准、理论知识以及考评技术、方法,熟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3.热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自觉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专业条件
1.申报高级考评员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本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并执行考评任务两年以上。
2.申报考评员应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考评工作经验。
三、培训形式与证书颁发
培训采取网络授课、结合现场模拟、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网络考核、现场考核、结合现场模拟评分等方式开展。考核科目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个科目,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证卡。由评价机构聘任为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并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平台。
四、申报材料
报名材料由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机构和相关单位根据《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就人〔2022〕32号)文件要求负责收集整理保存,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出具培训档案和学习证明。
五、其他事项
培训由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组织,每人收取培训费600元,含网课费用、实操场地费用、教材费、师资费等。
账户名称: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
账号:160900260920062132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行
联系人:朱秀桃 15853015840
姜群群 18254058868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申报表
菏泽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
2025年3月10日